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09-03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期,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或“乙
方”)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集团”或“甲方”)签署了全
国范围内的防水材料集中采购协议。
一、重要提示
(一)合同名称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
防水材料集中采购协议。
(二)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的履行期限
双方签署之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
(四)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该协议属于集团采购合同,主要内容为框架性条款,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数量
金额。具体交易金额需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且需在该框架协议内单独签署购销合
同。该协议采购金额总量具有不确定性。
二、合同相对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以房地产为核心业务,是中国大
陆首批公开上市的企业之一。万科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王石;
注册资金:10,995,210,218元;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万科东海岸裙楼C0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
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按深经发审证字第113号
外贸企业审定证书规定办理)。
(二)万科集团作为目前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2008年其实现销售
金额478.7亿元,结算收入404.9亿元,净利润40.3亿元,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
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东方雨虹与万科集团不属于关联方,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1、供方是指乙方及经甲方许可的乙方下属公司,包括乙方授权的特约材料/
工程承包商。
2、需方是指万科集团控股和参股的各房地产公司。
(二)合作内容
1、乙方负责协议期内需方在建工程防水材料的供货,并在有需要时负责防
水材料工程的施工。必选产品/服务:防水材料供货;可选产品/服务:防水材料
施工。
2、需方在建工程防水材料采用如合同清单中所列必选产品时,采购范围仅
限于集中采购供应商(乙方)的产品,但截止协议签署之日需方已经另行确定供
应商的项目除外,本协议书另有规定的亦除外。
(三)合作地域范围3
1、在合作期内,双方在万科集团投资开发的以下城市万科项目若有采购需
求时进行合作:
深圳区域:深圳、广州、东莞、佛山、中山、珠海、厦门、长沙、海南
上海区域:上海、南京、无锡、南昌、苏州、镇江、杭州、宁波、合肥
北京区域:北京、天津、沈阳、大连、长春、鞍山、青岛
其它地区:成都、武汉、西安、重庆等需方指定的地点。
2、对于甲方在其它城市新开发的项目有采购需求时,甲方有权将其纳入合
作范围。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万科集团作为东方雨虹的战略大客户,在全国范围内选用东方雨虹产品和服
务,在房地产业有着举足轻重的示范作用。
万科集团与东方雨虹的友好合作始于2006年。随着对东方雨虹的深入了解以
及品牌信任,双方的合作范围逐渐从局部地区拓展至全国。此次协议签订标志着
东方雨虹与万科集团的长期友好合作步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初步预计,在2009年度,该协议履行将为东方雨虹带来约四千万元营业收入。
五、备查文件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
防水材料集中采购协议》(编号:VKGC-CGXY-2009-08-1/ YH-F-B-销X09118)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