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曾庄顺平南路
保荐人暨主承销商
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发 行 人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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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3,956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32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5,276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
为流通股。
二、经本公司200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本次股票发行
完成后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以及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全部由股票发行后
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特别风险:
1、区域市场集中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2005 年度、2006 年度和2007 年度公司营业
收入中来自北京地区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65.97%、54.45%和44.04%,呈现逐
年降低的趋势。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北京地区一方面是公司管理中心和生产基地
在北京,而北京地区建筑防水市场发展成熟、规模巨大,公司主导产品防水卷材
和防水涂料质量好、性能优异,一直畅销于北京地区的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建筑
工程;另一方面是公司目前生产能力有限,旺季供不应求,短期还难以满足更大
市场的需要。近年来,公司在巩固北京市场的同时,逐步开发了华北、华东等区
域市场,并已初见成效。如果本公司不能进一步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区域,提高北
京地区之外的市场份额,迅速提高公司产能,将会对本公司持续快速增长造成一
定的影响。
2、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导致的市场波动风险
为确保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近期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了宏观调控。房地
产行业是本公司建筑防水材料销售的主要领域之一,因此,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
宏观调控政策将会对本公司产生一定影响。如果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力
度进一步加大,一方面将使房地产行业的增长速度有所放缓,另一方面也将加剧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优胜劣汰,市场进一步向优势品牌企业集中。近年来,公司已
经加大了向国内房地产行业优势企业营销的力度,并与国内知名房地产开发商万
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金
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鸿集团公司、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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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签订了战略性合作协议或长期
供货协议,为本公司产品在房地产领域的稳定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若本公司不
能及时采取措施在其他行业积极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或不能保持并进一步拓展房
地产行业的优势品牌客户市场,将可能会因此影响公司经营目标按计划实现。
3、所得税征管风险
经北京市顺义区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工程公司在近三年实行
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2005 年、2006 年和2007 年应税所得率分别为
6%、6%和9%,即按照收入与应税所得率的乘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按33%
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 年1 月份,经北京工程公司申请,北京市顺
义区地方税务局已开始对北京工程公司按25%的企业所得税率实行查账征收。
北京市顺义区地方税务局对北京工程公司实行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地
方税务机关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征管实践。但是,主管税务机关对北京工程公
司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实践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法》规定的有关情形未完全一致,如果有关税务征管机关撤销以前年度对北京工
程公司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意见,则该公司存在补缴企业所得税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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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发行不超过1,32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
超过25.02%
发行价格确定办法
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对象初
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发行价格的因素
后直接确定。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78 元/股(按照本公司截至2008 年6 月30 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和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
发行市净率1(按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市净率2(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李卫国先生及其关联人李兴
国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在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
增持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
持有的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万元和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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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英文名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ORIENTAL YUHONG WATERPROOF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3,95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卫国
成立(工商注册)日期 1998 年3 月30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00 年10 月13 日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 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曾庄顺平南路、101309
电话、传真号码 010-85762629、010-85785519
互联网网址 www.yuhong.com.cn
电子信箱 yuhong@yuhong.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雨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 公司发起人为李卫国、许利民、钟佳富、深圳市龙文投资有限公司及刘泽
军等其他14 名自然人。
本公司由雨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承继了雨虹有限公司的全部资
产,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完整的资产体系。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发行前后总股本及本次发行的股份情况
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3,956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320 万股,发行
后总股本为不超过5,276 万股。本次拟发行的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
超过25.02%。
2、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李卫国先生及其关联人李兴国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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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发行人刊
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增持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
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发起人情况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股本比例(%)
1 李卫国 829.771 33.56
2 钟佳富 618.125 25.00
3 许利民 420.325 17.00
4 刘泽军 296.700 12.00
5 深圳市龙文投资有限公司 222.525 9.00
6 阮和章 13.846 0.56
7 杨珊华 11.868 0.48
8 杨浩成 9.890 0.40
9 杨琳 9.890 0.40
10 喻红旗 8.901 0.36
11 张之敏 7.912 0.32
12 魏义杰 7.912 0.32
13 刘建国 2.967 0.12
14 王永军 2.967 0.12
15 谢荆阳 2.967 0.12
16 陈定海 2.967 0.12
17 刘志坚 1.978 0.08
18 许宁 0.989 0.04
合计 2,472.500 100.00
(三)本公司前十名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