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1 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281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肖毅先生
(7)会议通知: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号)。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1,116,05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1245%。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19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82,227,48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64.9644%。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0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83,343,53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65.088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343,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212,6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343,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212,6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343,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212,6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343,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212,6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343,3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7%;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212,5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343,3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7%;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212,5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857,8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169%;反对
63,485,7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727,0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421%;反对
63,485,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5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4,593,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145%;反对
68,750,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8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462,5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4173%;反对
68,750,1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58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343,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212,6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312,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3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181,6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9%;反对
3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2,585,3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0%;反对 758,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54,5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76%;反对
758,1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718,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1789%;反对
80,624,5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2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88,1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2716%;反对
80,624,5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7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718,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1789%;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