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19〕042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8年8月11日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装备”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明”)以现金方式收购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控股”)持有的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收购总价为39,800万元,并于当日签订了《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截至目前,天成控股已将其持有的长征电气80%的股权办理工商过户到上海华明,长征电气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肖毅。
上述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3日、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19日、2019年2月19日、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19日、2019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号)、《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号、〔2018〕086号、〔2019〕005号、〔2019〕009号、〔2019〕013号、〔2019〕016号、〔2019〕036号)。
二、《补充协议》的审议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拟就本次交易签署补充协议,并于2019年5月31日签订了《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或“本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
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调整为天成控股所持有的长征电气80%股权(即天成控股实缴出资额9,120万元),收购价款合计调整为人民币31,840万元(即原收购价款总额人民币39,800万元*80%)。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的事项已于2019年5月3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双方
甲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内容
1、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调整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80%股权(即甲方实缴出资额9,120万元),收购价款合计调整为人民币
31,840万元(即原收购价款总额人民币39,800万元*80%)。
2、标的股权交割及收购价款的支付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就上述标的股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公司股东变更所涉的备案登记手续,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上述收购价款合计人民币31,840万元。
3、协议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3.1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满足《收购协议》生效条件之日起生效。
3.2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收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收购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