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2024-058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事务所 2023 年底有合伙人 183 人,截至 2023
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 824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 年底共有从业人员 3091 人。
2023 年事务所业务收入 110,263.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96,155.71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41,152.94 万元。2023 年出具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
户数量 91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 10,133.00 万元,资产均值 159.39 亿元。主要
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中兴财光华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天津、重庆、山东、山西、陕西等省市设有 35 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 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8,849.0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6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
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5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中梁,注册会计师,1994 年考取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9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孔传娇,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雪峰,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谢中梁、签字注册会计师孔传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雪峰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期(2024)审计收费 15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为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为 38 万元。上期(2023)审计收费 33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248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为 82 万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期下降超过 20%,下降原因系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 年,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对希格玛及其工作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
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时具有足够的独立性、良好的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
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