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29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845,734,8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744,090.58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无变化,为845,734,843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5,734,8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 股权激励限售股
(2) 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0 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7月11日至登记日2024
年7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电科网安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舒梅
咨询电话:028-62386169
咨询邮箱:ir@cetccst.com.cn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