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20-020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悉影响公司诉讼案件重要因素暨
金丰科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科华公司”)系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网安”)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金丰能源中心项目5号楼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的开发商。四川华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公司”)以金丰科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台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丰台法院于2019年8月2日裁定受理华西公司对金丰科华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1月20日确定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金丰科华公司管理人。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获悉影响公司诉讼案件重要因素的公告》(2020-003)。根据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丰科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2020年6月3日下午14:00管理人召集相关方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上召开了金丰科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管理人对前期开展的工作做了报告。公司通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主要了解到如下
情况:
(一)购房人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情况
包括北京网安在内的购房人向管理人发函提出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要求,对应的购房款金额为56.98亿余元。管理人认为,购房人的主要理由是购房人已单方履行完合同义务,管理人依据破产法的规定仅有权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因此要求继续履行,办理转移登记,取回所购买的房屋。对购房人的这些请求,管理人已经听取,但因时间紧迫、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正在进行全面的调研和研究中。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未对北京网安所购房屋是否纳入破产财产作出认定。
(二)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
截至2020年5月26日(债权申报届满日),管理人共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对应债权总额为73.12亿元人民币(未包含购房人的 56.98亿余元的购房款以及国家税款)。
对于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制定了债权审查流程、审查标准和原则。现管理人已基本审查完毕已申报的债权,对诉讼程序未终结、证据材料不充分、还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暂缓确认,对于债权不能成立的,不予确认。
(三)其他负债情况
1、职工的工资及奖励约为0.39亿余元。
2、税务债权大约为11.63亿余元至15亿余元。(税务债权以国家
税务机关最后确定的为准)
最终金丰科华负债金额以确认条件具备后,管理人最终确定的数据为准。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未对任何事项作出表决。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工作计划
金丰科华公司破产案件可能对北京网安所购标的房产涉及的查封及相关诉讼案件产生重要影响。标的房产涉及诉讼事项详见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8-025)、《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027)、《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029)、《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8-048)、《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9-01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19)、《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26)、《关于获悉影响公司诉讼案件重要因素的公告》(2019-057)、《关于获悉影响公司诉讼案件重要因素的公告》(2020-003)等公告。
公司将密切关注金丰科华公司破产及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审慎研究评估案件,并开展以下工作:
1、公司将对管理人确认的债权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申报或确认不当的,将及时对相关债权提出异议;
2、积极向管理人主张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标的房产产权转移登记,并督促管理人及时确认公司已申报的债权;
3、积极关注破产案件审理进展,依法在破产程序中主张权利。
公司将在破产案件中依法主张和维护北京网安作为已支付全部
购房款的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利,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