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2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2024 年 度 上 半 年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519,219,706.14 元,母公司净利润 446,624,891.27 元,2024 年度上半年母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 446,624,891.27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35,716,599.69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公司 2024 年度
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112,075,445 股为
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1,207,544.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未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