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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6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24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第二十六条关于中小投资者的规定执行。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public@shaanxigas.com

    互动电话:029-86156198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4月30日14:30在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的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11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谦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下午15:00时至2019年4月30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20,858,24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21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16,530,45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31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327,79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327,79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2%。


    (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候选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9项,全部为普通决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完成年度述职。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20,856,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均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20,856,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均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0,856,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均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20,856,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均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20,856,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均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2019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0,856,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均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201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0,856,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均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0,856,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均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0,856,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均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小洁、赵戈辉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