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1-038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08:30 在西安市凤城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公司 398,597,035 股份,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78.4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袁小宁先生;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董事长隋舵先生;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郑风雷先生;陕西华山创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任旭东先
生;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梁倩女士(被
授权代表挪威中央银行行使表决权,持股数量为:46,200 股)。公司董事、
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王英哲律师、
张晓芬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相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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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
资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398,597,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二)、会议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签订<靖边至
西安天然气输气管道三线系统工程 EPC 合同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398,597,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王英哲律师、张晓芬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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