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7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孙毅先生及其
控制的企业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庐源桐”)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
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公司 是否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总股本 是否为 为补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质押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股份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押
否 否 海通证券股
24,500,000 5.78% 0.47% 2024-02-02 份有限公司
是 否 海通证券股
12,000,000 2.83% 0.23% 2024-02-02 份有限公司
否 否 海通证券股
孙毅 23,510,000 5.54% 0.45% 2024-02-07 份有限公司
否 是 云南国际信 至股份解
9,935,800 2.34% 0.19% 2024-02-08 托有限公司 资金
是 除质押之 需求
云南国际信 日止
7,218,670 1.70% 0.14% 否 是 2024-02-08 托有限公司
否 是 国联证券股
3,000,000 0.23% 0.06% 2024-02-01 份有限公司
桐庐源桐 国联证券股
实业有限 5,000,000 0.38% 0.10% 否 是 2024-02-02 份有限公司
公司
否 是 财通证券股
10,000,000 0.76% 0.19% 2024-02-02 份有限公司
否 是 招商证券股
8,000,000 0.61% 0.15% 2024-02-02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03,164,470 5.94% 1.97% - - - - - -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一致行动人
8,000,000 1.89% 0.15% 2023-12-05
2024-02-05
孙毅 是 24,000,000 5.66% 0.46% 2023-12-1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220,000 6.89% 0.56% 2023-12-05 2024-02-08
合计 - 61,220,000 14.44% 1.17% - - -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例(占公 质押 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司总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本)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孙毅 424,015,664 8.09% 257,264,960 273,209,430 64.43% 5.21% 154,621,001 56.59% 109,190,197 72.40%
桐庐源桐
实业有限 1,312,089,939 25.02% 551,197,000 577,197,000 43.99% 11.01% 0 0% 0 0%
公司
平阳会利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浙富控 20,287,759 0.39% 0 0 0% 0% 0 0% 0 0%
股专项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1,756,393,362 33.49% 808,461,960 850,406,430 48.42% 16.22% 154,621,001 18.18% 109,190,197 12.05%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1、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34,782,61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98%,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对应融资余额为 6,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618,029,43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5.19%,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9%,对应融资余额为 100,001 万元。对于上述款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且按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