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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关于公司签署《宜昌水电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9

浙富控股:关于公司签署《宜昌水电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宜昌水电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后续具体合作内容的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履行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宜昌市人民政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战略合作、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近日签署了《宜昌水电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协同发力,利用各自资源、项目、产业上的优势,携手进军清洁能源高端装备领域。三峡集团与浙富控股将在宜昌市设立合资公司,致力于打造抽水蓄能及清洁能源装备生产基地,以满足三峡集团自身发展的装备需求,同时也将缓解国内抽水蓄能装备产能不
足的瓶颈,为构建中国新型电力系统贡献产业力量。

  本次签署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业务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1、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名称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      地方政府机构

  湖北省宜昌市是世界水电之都、省域副中心城市,是三峡工程、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两大“国之重器”所在地,拥有丰富的水力资源及抽水蓄能电站备选厂址,目前规划建设抽水蓄能项目 15 座,尚有数个项目处于前期开发阶段。宜昌市具有良好的航运物流条件及能源工业基础,具备布局大型能源装备制造业的条件。宜昌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5058K

    法定代表人      雷鸣山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2115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1993-09-18

    登记机关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 1 号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态保护服务;
                    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
                    新兴能源、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市
    经营范围      政设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物联网
                    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境内旅游业务。(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峡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历经近 30 年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中国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首批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之一。三峡集团近年来主动服务国家能源战略,积
极拓展抽水蓄能业务,已经形成“储备一批、核准一批、建设一批、运营一批”的项目滚动开发可持续发展格局,力争再造“抽蓄三峡”。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截止目前,三峡集团已经初步取得超过 30 座抽水蓄能电站站点、装机容量超过 4,500 万千瓦,另有数十处站点资源正在前期开发阶段,已取得抽水蓄能站点资源规模仅次于国家电网公司。
  三峡集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三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二)合作内容

  乙、丙双方全面支持宜昌市能源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甲、乙、丙三方共同推动建设宜昌水电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选址于湖北省宜昌市内,依托甲方现有的电站站点等资源、乙方的项目开发能力优势及管理经验、丙方在水电设备研发制造方面的技术优势,项目定位为先进抽水蓄能机组成套制造基地、水电站备品备件生产基地及清洁能源先进装备研发试制基地,主力产品为抽水蓄能机组成套设备、传统水电机组核心部件及先进清洁能源装备。项目初期规划形成年产抽水蓄能机组 10台套能力的生产线及其相应配套的厂房、传统水电机组检修车间、研发大楼等附属设施。
  三方同意,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争取以乙方主导投资的位于湖北省宜昌市抽水蓄能重点项目作为启动试点,共同推进本项目的实施。

  (三)合作方式

  1、本项目由丙方与乙方通过开展股权合作、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落地(具体股权合作协议另行商定)。项目公司成立后,与甲方签署《招商协议书》、《项目补充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在存续期限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2、本项目总投资除股东投入资本金以外,剩余投资资金全部由项目公司设立后负责筹措,并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期、足额到位,保证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履行与项目公司签署的《招商协议书》、《项目补充协议书》等协议,落实相
关产业政策、研发中心政策等其他优惠政策以及与乙方、丙方就本项目的约定。

  (2)协助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协调项目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3)负责为项目公司提供优质用地选址方案,依法合规推动项目产业园落地。

  (4)负责项目用地的征拆工作,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协调与支持,协调项目与现有相关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对接。

  (5)提供融资支持,对项目公司融资给予必要及合理的支持和协助。

  (6)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给予项目公司及乙方、丙方充分享受湖北省、宜昌市在财政、税收、用工、土地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推进水电高端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依托项目开发能力优势,扶持培育项目公司建立抽水蓄能机组设计、制造能力,传统水电机组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能力,支持项目公司在传统水电领域及抽水蓄能领域全面发展。

  (2)加快推动水电先进技术的科研和创新。利用自身项目资源丰富的优势,探索提供可变速抽蓄机组及大型冲击式机组装备首台套应用场景可行性,推动项目公司提升科技创新及产品研发能力。

  (3)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项目公司参与乙方国内外的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位于宜昌及其他地区的抽蓄电站的机组设备。

  (4)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项目公司参与乙方下辖水电站的机组维护、检修、备品、技改等工作。

  3、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项目公司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运行、生产及管理的具体工作;整合优势技术、资金、人力资源,推动项目公司早日进入实质生产。

  (2)负责项目公司业务的具体开展落实,发挥水电设备研发生产方面的技术优势,推动项目公司抽水蓄能发电机组及大型常规水电机组和大型冲击式机组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从而打造宜昌本地水电产业链。

  (3)积极推动项目公司与乙方、宜昌本地高校及行业内具备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一体化合作。项目公司将结合乙方在宜昌产业园落地先进水轮机组首台套开发计划,积极推动包括不限于抽水蓄能可变速机组、高效稳定水泵水轮机、大型冲击式机组、常规机组的全负荷运行的研究工作等。


    四、本次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9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提出
大力推进抽水蓄能发展:到 2025 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较“十三五”翻一番,达到6,200 万千瓦以上;到 2030 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较“十四五”再翻一番,达到 1.2亿千瓦左右;到 2035 年,形成满足新能源高比例大规模发展需求的,技术先进、管理优质、国际竞争力强的抽水蓄能现代化产业,培训形成一批抽水蓄能大型骨干企业。
  湖北省宜昌市是三峡工程、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两大“国之重器”所在地,拥有各类水电站 468 座,被誉为“世界水电之都、中国动力心脏”。2022 年度,其主要经济指标延续高于全国、好于全省、排位靠前的向好态势。三峡集团作为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发电运营商,全面进入抽水蓄能电站领域,已取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规模超过 4,500 万千瓦,仅次于国家电网公司,另有数十个前期站点资源正在开发过程中。浙富控股专注水电设备研发制造,已发展成中国三大水电设备制造商之一、最大的民营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商,已全面进入抽水蓄能领域。当前,宜昌正聚焦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与三峡集团全面深化合作,规划建设 15 座抽水蓄能电站,大力发展辐射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的水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力图打造宜昌先进抽水蓄能产业链,这为三方发挥优势、强强联合、合作共赢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广阔空间。

  本次公司与宜昌市人民政府、三峡集团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清洁能源、大环保”的发展战略要求。三峡集团与浙富控股拟在宜昌市合资设立的抽水蓄能等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不仅能满足三峡集团未来高速发展的装备需求,对进一步提升抽水蓄能行业“中国制造”的装备能力、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高国内抽水蓄能机组装备制造产能,助力抽水蓄能产业发展,加快实现“双碳”战略目标也具有重大意义,本次战略合作标志着浙富控股在抽水蓄能领域的布局进一步深化,并为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版块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将显著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及核心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后续具体合作内容的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公司与万汇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签署了《浙江江山抽水蓄能电站项
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发挥双方各自优势,结成合作伙伴关系,在浙江江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发中,共同推进本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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