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3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桐庐源桐实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庐源桐”)及孙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及展期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公司 是否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总股本 是否为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股份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途
一致行动人 押
桐庐源桐 至股份解除 财通证券股 资金
实业有限 是 110,000,000 8.00% 2.05% 是 否 2022-12-06 质押之日止 份有限公司 需求
公司
合计 - 110,000,000 8.00% 2.05% - - - - - -
桐庐源桐本次质押的股份均为上市公司向其购买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发行的股份,负有业绩承诺义务;质权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明确知晓桐庐源桐出质
的公司股票负担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以及该等补偿义务的
具体约定,且桐庐源桐出质的股票将优先用于履行上述补偿义务。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知晓并同意行使桐庐源桐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权的前提条件是桐庐源桐履行完毕
对上市公司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若桐庐源桐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质权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将解除并放弃对应数量已质押上市公司股票的质押权,以便
桐庐源桐履行补偿义务。
2、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展期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 原质押 展期后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质押数量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到期日 途
一致行动人 押
孙毅 是 是 否 海通证券股份 资金
52,974,400 12.49% 0.99% 2021-12-06 2022-12-06 2023-12-06 有限公司 需求
合计 - 52,974,400 12.49% 0.99% - - - - - - -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例(占 质押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限 占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股
公司总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结数量 份比例 限售和冻结 份比例
股本) 数量
孙毅 424,015,664 7.90% 272,242,500 285,173,500 67.26% 5.31% 192,368,000 67.46% 125,643,748 90.49%
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 1,375,667,422 25.62% 543,071,778 653,071,778 47.47% 12.16% 653,071,778 100% 722,595,644 100%
平阳会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富控股专项私募证券投 20,287,759 0.38% 0 0 0% 0% 0 0% 0 0%
资基金
合计 1,819,970,845 33.89% 815,314,278 938,245,278 51.55% 17.47% 845,439,778 90.11% 848,239,392 96.20%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的情形。
2、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119,887,1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59%,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对应融资余额为 27,2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616,485,1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3.87%,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8%,对应融资余额为 97,250.00 万元。对于上述款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