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3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三峡建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时代使命,共同推动清洁能源事业发展,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友好合作、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与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建工”)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抽水蓄能、水电、新能源及环保、科技创新等方面,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次签署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业务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名称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2375P
法定代表人 王世平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1992 年 11 月 30 日
登记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 1号院 1 号楼二层 206-20室
城镇供水、石油、石化、水电、风能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工程
承包、施工和受托管理;石油、石化、机械、水电、风能发电及其它新能
经营范围 源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和销售;与能源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峡建工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三峡建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目的
围绕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深化抽水蓄能、水电、新能源及环保、科技创新等全方位合作,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三)合作内容
1、抽水蓄能
双方加大在抽水蓄能领域的合作,重点围绕三峡建工负责开发的项目,浙富控股提供全面的技术、产品和服务,配合三峡建工推进项目预可研、可研等前期工作,在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等方面集中优势资源,优先保障三峡建工合作项目,积极协助三峡建工开拓市场资源;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三峡建工积极培育浙富控股提升抽蓄机组设计制造能力,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浙富控股提供的设备,双方共同打造抽水蓄能精品机组、美丽机电。
2、水电、新能源及环保
浙富控股将积极参与三峡建工的国内外水电、新能源(风电、光伏等)项目及环保业务,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三峡建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浙富控股提供的设备。
3、科技创新
双方在抽水蓄能、水电、新能源等领域开展联合研究,共同推动重大装备国产化,将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
4、人才交流培养
浙富控股积极承担三峡建工长远战略发展的重大课题研究,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服务平台和专业人才队伍为三峡建工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双方积极探索共同建立科研平台或技术及人力资源交流合作机制,加强技术合作和支持,以实现双方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目标。
(四)合作机制
1、建立高层交流机制
双方建立高层领导互访交流机制,定期研讨合作相关议题;协调、推进合作项目的实施,推进双方合作不断深入。
2、明确工作牵头部门
明确三峡建工机电技术中心作为协议落实牵头对接部门;浙富控股市场部作为协议落实牵头对接部门。
3、建立合作事项清单
双方根据协议内容,研究具体事项,推进《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落实,形成合作事项清单,加快协议中的项目落地,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四、本次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9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提出
大力推进抽水蓄能发展:到 2025 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较“十三五”翻一番,达到6,200 万千瓦以上;到 2030 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较“十四五”再翻一番,达到 1.2亿千瓦左右;到 2035 年,形成满足新能源高比例大规模发展需求的,技术先进、管理优质、国际竞争力强的抽水蓄能现代化产业,培训形成一批抽水蓄能大型骨干企业。
三峡建工是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中国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子企业,承接了三峡集团最核心的水电开发建设业务。二十多年来,历经三峡、溪洛渡、向家坝、乌东德、白鹤滩、巴基斯坦卡洛特电站等全球大型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内蒙古呼和浩特、浙江长龙山等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具备强大的水电引领能力。
本次与三峡建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清洁能源、大环保”的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在资源、资金、人才、技术和市场开发等方面的优势,围绕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深化抽水蓄能、水电、新能源及环保、科技创新等全方位合作,本次战略合作将进一步拓展公司清洁能源事业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及核心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
动情况:
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7
日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之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859.9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登
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3、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累计完成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度业绩承诺,则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于 2022 年 6 月 12 日解除首发后限售股,具
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拟于 2022年 6月 12日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叶标 273,665,546
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814,566
胡金莲 54,733,109
合计 389,213,2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解除限售的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解除限售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知悉、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