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7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69,795,96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总股本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
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11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11 月 13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11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59 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
2 01*****070 孙毅
3 02*****005 叶标
4 08*****147 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08*****405 平潭沣石恒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11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 号浙富控股大厦
咨询联系人:王芳东
咨询电话:0571-89939661 传真电话:0571-89939660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