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7 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已向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叶标、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胡金莲、平潭沣石恒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沣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6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 3,391,076,11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发生变动。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报告》之签章页)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