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余永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0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其中董事长孙毅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余永清先生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公司独立
董事何大安先生、李慧中先生、谢峰先生、王宝庆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
要见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9,592.5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4%;实现利润
总额14,683.1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6.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53.66万
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4.53%。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173,419,599.79 元,按 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7,341,959.9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71,215,466.55元,减去已分配2016年度红利
19,787,198.49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007,505,907.87
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78,719,8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 2018年 4月 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8】420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鉴于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有关银行友好协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拟计
划在总额度70亿元人民币之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
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等形式。上述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相关事宜。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2018年度拟对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
公司、亚洲清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浙富中小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AscenSun Oil and Gas Ltd. 6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专项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细内容见2018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
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2018年 4
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细内容见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撤销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关于
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见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