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2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5月6日,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与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在广州签署了《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
一、基本情况
1.标的物:3*56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调速系统及油压装置、励磁系统)
2.总金额:68,821,000.00元人民币
3.交货时间及地点:分批交货,预计到2017年4月30日交付完毕;交货地点为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项目现场。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 称: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兵
3.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州
5.成立时间:2007年02月16日
6.经营范围:跨国(境)输变电项目资产经营;投资与管理电力及相关项目和股权;电力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对外技术合作和技术进出口;设备成套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类服务)。
7. 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9.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68,821,000.00元人民币;
2.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以人民币支付。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合同价款(预付款除外)的额度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
3.签署时间:2015年5月6日
4.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
5.生效时间:2015年5月6日
6.合同履行期限:最后一台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签发之日(2017年4月30日)起的24个月满后,即2015年5月6日至2019年4月30日。
7.违约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发生如下任何一种行为之一者均属违约,买方将有权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1) 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擅自外购(外协);
(2) 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交技术文件;
(3) 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合同设备及服务;
(4) 卖方所提供合同设备的技术特性和性能指标及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
定;
(5)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卖方拒绝按合同规定修复合同设备缺陷或更换损
坏的设备(或部件)而延误工期等;
(6) 卖方拒绝执行监造人或监理人在买方或业主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指
令;
(7) 因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或错误而致使工期延误;
(8)卖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公司将按照交货进度安排生产并按建造合同法确认销售收入,本合同总金额约占公司 2014 年度营业收入的10.03%,预计将增加公司
2016-2017年度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2.本合同履行周期和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公司面临营业成本受到生产周期内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