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0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2月9日,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与越南贸易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杭州签署了《越南北迷(BacMe)水电站机电成套设备供货、安装和技术服务合同》。
一、基本情况
1.标的物:2*22.5MW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它电站机电成套设备的供货、安装及技术服务。
2.总金额:18,527,960.60 美元(约为115,721,936.32人民币元)
3.交货时间及地点:分批交货,预计到2017年6月30日交货完毕;运输至越南北迷(BacMe)水电站工地现场交货。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 称:越南贸易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VietnamTrading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Joint Stock Corporations)
2.法定代表人:武日升(Vo Nhat Thang)
3.注册资本:5,510,089,382,308越南盾(约2.6亿美元)
4.注册地址:越南河内海坝中区明开郡201号(No201-MinhKhai–Hai
Ba Trung – Hanoi – Vietnam)
5.成立时间:2005年8月29日
6.经营范围:电力的生产、输电、配电业务;建筑工程相关技术咨询业务;建筑材料及安装材料的批发;其他民用工程项目的建设等
7.越南贸易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国际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越南贸易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国际公司均未发生类似业务。
9.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18,527,960.60 美元;
2.结算方式:净合同额10%TT付款;净合同额的90%信用证付款;
3.签署时间:2015年2月9日;
4.生效条件:(a)双方正式签字盖章;(b)承包方向业主提交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c)业主向承包方支付预付款。
5.生效时间:2015年2月
6.合同履行期限:2015年2月-2017年7月
7.违约条款:
延期交货罚款:埋件延期的罚款金额是净合同额的0.05%/每周;其它延期的罚款金额是净合同额的0.5%/每周。
性能罚款:发电机加权平均效率每低于保证值0.1%,罚款金额为60,000美元。水轮机加权平均效率每低于保证值0.1%,罚款金额为60,000美元。
违约责任上限是净合同额的15%。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公司将按照交货进度安排生产并按建造合同法确认销售收入,本合同总金额约占公司 2013 年度营业收入的14.54%,预计将增加公司
2015-2017年度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2.本合同履行周期和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公司面临营业成本受到生产周期内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3.本合同以美元结算,存在汇率风险。
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