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07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7月5日,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
富控股”)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Xe Pian Xe Namnoy 水电
站项目”总承包方 SKEngineering&Construction Co.,Ltd(以下简称“SK E&C”)
在老挝巴色签署了《老挝XePianXeNamnoy水电站机电设备总承包项目合同》。
一、基本情况
1.标的物:老挝XePianXeNamnoy水电站机电设备总承包。该电站位于老
挝南部占巴塞省老挝波罗高原;位于XePian和XeNamnoy河上。
2.中标总金额:74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6096.82万元)。
3.交货时间及地点:分次交货,预计到2018年底交货完毕,交货至老挝Xe
PianXeNamnoy水电站项目现场。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 称:SK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Co.,Ltd(韩国 SK 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Mr. Casey Choi and Ki haeng Cho
3.住 所:32 Insadong 7-gil, Jongno-gu
4.经营范围:Chemical Plant, PowerPlant, Housing, Architecture, Infra
Structure Building(化工厂,发电站,住宿设施,建筑,基础设施建设)。
5.SKEngineering&Construction Co.,Ltd(SK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SK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Co.,Ltd(SK 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业
务。
7.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7400万美元(其中20%采用泰铢支付,且泰铢先行支付)。
2.结算方式:预付款10%(预付款在后续付款中按比例扣除,直至扣完)。
制造设计审批20%;材料采购订单10%;工厂验收款20%;运输款5%,安装款
20%,调试和运行款25%。
3.签署时间:2014年7月5日
4.生效条件: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生效时间:2014年7月5日
6.合同履行期限:2014年7月-2019年2月
7.违约条款:
(1).承包商如有以下行为,则构成合同违约:
a.未能根据合同条款向分包商支付应付费用;
b.资不抵债或破产,与债权人协定处置资产,自愿或强制清算(重组除外)。
c.承包商中断工程建设超过200天,由分包商违约引起的工程建设中断除外。
(2).分包商如有以下行为,则构成合同违约:
a.延期交货:
延期1-60天罚款金额为34000美元;延期61-120天罚款金额为38000美元,
延期121天-180天罚款金额为42000美元,延期超过180天46000美元。
b.性能罚款:
EGAT机组,效率每低于保证值0.05%,罚款金额为760,000美元。EDL机
组,效率每低于保证值0.05%,罚款金额为88,000美元。
总违约责任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0%。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
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公司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具体交付进度根据
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此次中标总金额约占公司 2013 年度营业收入的57.90%,公
司将按照交货进度生产部件并确认销售收入,预计将增加公司 2014-2019 年度
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
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
2.本合同履行周期和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营业成本受到生产周期内钢材等
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使得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3.境外合同存在政治、汇率等影响因素。
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