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07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12,958,592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1,426,431,144股)的0.91%。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约为1.565元/
股,于2014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已回
购股票的注销。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拟以12.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合计35人授予共计645万股限制性股票。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并
于2010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议案》,修订后的《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第二次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4、2010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35名激励对象以12.58元/股的价格合计授
予限制性股票645万股,授予日2010年9月28日。2010年10月14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0年10
月15日。
5、鉴于公司于2011年6月21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派人民币2.3元现金的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
为1290万股,授予价格变更为6.29元/股。
6、2011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3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322.5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
(299,280,000股)的1.08%,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0月31日。
7、鉴于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派人民币1.3元现金的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
为2580万股,授予价格变更为3.145元/股。
8、2012年10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3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第二期解锁数量为645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
(598,560,000股)的1.08%,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0月26日。
9、2013年5月15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35名激
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45万股,依据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按照3.145元/股的
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13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已回购股票的注销。
10、鉴于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090840
股、派人民币0.504542元现金的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变更为51,834,367股,授予价格变更为约1.565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及定价依据
根据《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
次修订稿》规定,2010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合
计35 名激励对象以 12.58 元/股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 645 万股,后因公司
实施了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3 半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已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变更为 51,834,367 股,授予价格变更为约 1.565 元/股。
根据《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
次修订稿》第五章第二十条有关限制性股票的考核条件规定,鉴于2013年度公
司业绩未能达到考核条件,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2014年4月29日召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上述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958,592股,依据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按照约1.565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014年4月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
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2014年6月27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共12,958,592股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