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0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5 月12
日收到华能西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西藏公司”)《中标通知书》,
公司中标华能西藏公司西藏自治区藏木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招标中的3台套水轮发电机组采购合同。双方已于2010年6月2日在四川省成都市
双流县黄河中路2段388号空港总部基地签订正式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物:3 台套额定功率为87.2MW 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
备。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4401.95 万元。
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预付款;
在合同生效后8个月内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设备投
料款;设备进度款为合同总金额的40%;设备验收款为合同总金额的15%;剩余合
同价款为质量保证金。
4、交货时间和地点:分次交货,到2014年12月1日全部交货完成。交货地点
为西藏自治区藏木水电站施工工地指定地点。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华能西藏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东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夺底路17号。主营业务:负责华能集团公司在西藏地区电力(热力)、清洁能源等项目的
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和管理,负责华能集团公司在西藏地区电力市场
营销、市场调研和市场开拓等工作。
2、华能集团下属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与公司签署2台套额定
功率为41MW的轴流式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6625万元,目
前该合同已履行完毕。华能西藏公司在合同签订前与公司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业务
往来。
3、华能西藏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金额占公司2009 年度营业收入的17.31%,该合同按照制造进度交货将
增加公司2011-2014 年度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中的产品为公司的成熟产品,公司有能力按照合同的技术要求进行
生产。但在生产过程中,如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战争、叛乱、动乱等灾难,
则合同将存在无法履行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 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