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2)。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1 年 4 月 22 日 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山冲公司董事办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谢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1,985,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65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1,975,0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62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5,622,9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975,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12,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975,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12,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975,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12,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975,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12,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975,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12,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975,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12,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涉及两家关联股东,分别是: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两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12,7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12,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975,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12,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议案涉及两家关联股东,分别是: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两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12,7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12,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975,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12,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贾葆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