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24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华都”)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675 家
司(含 A、B 股)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审计情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涉及主要行业
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陈祖珍 吴芳芳 潘晶晶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6 年 2019 年 2007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
2008 年 2012 年 2005 年
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3 年 2013 年 2007 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
2008 年 2012 年 2023 年
供审计服务
2021 年签署好 2021年签署金洲管
利来、新华都等 道、镇海股份等审
审计报告。 计报告。
2022年签署中科
2022 年签署新 2022年签署晶盛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亚创审计报告。
华都、国安达等 电、天地数码等审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2023年签署中科
审计报告。 计报告。
亚创审计报告。
2023 年签署新 2023年签署晶盛机
华都、国安达等 电、天地数码等审
审计报告。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对在新华都 2021 年报
1 陈祖珍 2023-1-12 行政监管措施 厦门证监局 审计中部分审计程序不
到位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控审计
费用 18 万元),同比增加 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增加 3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建议》,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天健所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并且在 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所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天健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