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2-098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2 年 9 月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8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以及 1 名成为公司监事的激励对象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任职于上市公司层面的激励对象未达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 514,900 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鉴于公司完成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使得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
资本增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使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减少,
即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684,563,880 股 先 增 加 至 720,504,683 股 后 减 少 至
719,989,783 股,注册资本将由 684,563,880 元先增加至 720,504,683 元后减少
至 719,989,783 元。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
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