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0-025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购买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3、投资品种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
7、审议程序
本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投资理财的情况
2019 年 8 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
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开放式净值型。
2019 年 10 月,公司收回本金 5000 万元,理财收益 31.43 万元。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购买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