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8-046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取消提案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18年5月2日,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郭风香女士和倪国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218,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85%)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议案》、《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独立董事许安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3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
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7
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志国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
年4月25日、2018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部分提案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共为 1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82,388,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4,563,880股的41.2509%。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96,047,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4,563,880股的28.63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86,341,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4,563,880股的12.6127%。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90,9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4,563,880股的0.0863%。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7,009,594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本提
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7,009,594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本提
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7,009,594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本提
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