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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8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8-046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取消提案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18年5月2日,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郭风香女士和倪国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218,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85%)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议案》、《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独立董事许安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3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

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7

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志国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

年4月25日、2018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部分提案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共为 1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82,388,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4,563,880股的41.2509%。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96,047,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4,563,880股的28.63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86,341,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4,563,880股的12.6127%。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90,9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4,563,880股的0.0863%。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7,009,594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本提

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7,009,594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本提

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7,009,594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本提

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 0.1692%;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2,387,986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30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