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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4 深市 新 华 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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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华 都:购买资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2-12-29

  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2-052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漳州市位于福建省南部沿海,南临港澳,处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
与台湾岛隔海相望,是著名的侨乡和台胞祖籍地,2011 年生产总值超过 1,700 亿元,
排名全省第四位。
   目前,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漳州占据主导地位,
但随着沃尔玛在 2006 年进入漳州零售市场竞争开始趋于激烈,为此,公司有必要在
漳州市区或其下辖县城建设大型百货商场或大卖场,以扩大市场份额。
    2012 年 5 月 15 日,公司与漳州万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万益”)签
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拟购买漳州万益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拟建的万益广场一至三层
房产,建筑面积共 1.2 万平方米,标的商品房的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该
次购买资产事项属于总经理审批权限,无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漳州万益签订《商品房认购补充协议》,在原来认
购的基础上,由于经营需要,公司本次认购剩余的 1.8 万平方米即万益广场一至三
层扩大面积以及四至五层房产,标的商品房的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 6,840 万元。本
次《商品房认购补充协议》增加漳州万益的控股股东北京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亚洲投资”)作为担保方,以其所持有的漳州万益 67%的股权为公司本次购
买资产交付房产相关权益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交易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漳州万益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漳州万益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政府内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营业执照号码:350681100045990
    5、法定代表人:杨海水
    6.注册资本:壹亿元
    7、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的投资。
    (二)北京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北京市门头沟石龙北路 20 号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营业执照号码:110109006953635
    5、法定代表人:杨海水
    6.注册资本:2,000 万元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玩具、文体
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办公用品、家具、建筑装饰材料、机电设备、橡塑制
品、皮革制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健身器材、通讯器材、音响设
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珠宝首饰。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漳州万益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漳州台商投资区 2011-A1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漳台国用 2012 第 1155、1156、1157 号;该地块使用权面
积约 70,000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经有关部门批准,漳州万益在上述地
块上建设万益广场。
    公司本次拟购买取得万益广场 1.8 万平方米即万益广场一至三层扩大面积以及
四至五层房产,加上之前拟认购的一至三层房产,即公司整栋购买万益广场房产所
有权。
    亚洲投资以其所持有的漳州万益 67%的股权为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交付房产相关
权益提供担保。亚洲投资是漳州万益的控股股东。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购买价格依据建筑物业构造成本,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认:鉴于公司
整栋购买,漳州万益同意给予较大的价格折让,在原价人民币每平方米 5,000 元的
基础上,本次购买的一至三层扩大面积以及四至五层商品房的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
米 3,800 元。
    故本次所购物业单价低于该项目或周边同类房产交易平均市场价格水平,有利
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认购总价
    本次认购总价款暂定为 6,840 万元,加上原来认购总价款 6,000 万元,合计总价
款 12,840 万元。该总金额不包含应由漳州万益代收的依法应当由公司交纳的税费。
    2、付款方式及期限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 15 日内付清部分房款计人民币 5,000 万元,作为该商品房的
预付款;在取得房产权证后 5 日内付清余款。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漳州万益应确保届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福建省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
制的标准版本,且合同条款的内容符合现行国内房产交易的普遍适用及交易对等的
原则。
   4、担保条款
    亚洲投资同意以其所持有的漳州万益 67%的股权作为担保。如漳州万益出现无
法交付商品房的情况且无力返还公司预付款、利息、违约金等,则公司除继续要求
漳州万益履行协议或向漳州万益追索权益外,可以处置亚洲投资所持的漳州万益
67%的股权以弥补己方损失。
   担保期间自公司支付预付款之日起至漳州万益全额退还公司本协议项下所有已
支付款项并全额支付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费用之日或者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
买卖合同》之日(二者以先发生者为准)起两年。
   5、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将以该正
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并取代本协议。
    六、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认购价款。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在漳州区域市场的网点纵深覆盖,占据该区
域优质的核心商业资源,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漳州区域的竞争优势;通过购买相关物
业,可以提高公司自有物业比例,增加公司固定资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同时,万益广场建成后,相关物业将用于开设大型百货商场,将有利于改善当地消
费环境和促进居民生活便利,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八、交易存在的风险
    由于万益广场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故存在该项目不能按期取得商品房预
售许可的风险、双方不能按期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风险以及漳州万益不
能按期交付本次交易房产的风险。
    九、备查文件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