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09-035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泉
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以人民币5,750万元收购
泉州奇龙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龙公司”)下辖的奇龙超市华大店、武夷
店、汉塘店、温陵店、东街钟楼店的商场房屋租赁权及除商场房屋所有权之外的
全部有形资产(含易耗品)。门店商品存货的处理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整合、配置,有利于扩大公司在泉州地区的市
场份额,确保并巩固公司区域龙头地位。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2009年12月30日子公司与奇龙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以人民币5,750
万元收购奇龙公司下辖的奇龙超市华大店、武夷店、汉塘店、温陵店、东街钟楼
店的商场房屋租赁权及除商场房屋所有权之外的全部有形资产(含易耗品)。门
店商品存货的处理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2、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总经理审批
权限,无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奇龙公司
注册地: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城东村前林,法定代表人:黄国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注册号:350503100005382,经营范围:销
售及配送:加工糕点(烘烤制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酒类(含进口酒)、
保健食品、冷冻(藏)食品、熟食、水产品、国内版图书、音像制品;销售:干
鲜蔬菜、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化妆品、文化用品、家用电器、物流配送(不
包括运输)、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标的为:奇龙超市华大店、武夷店、汉塘店、温陵店、东街钟楼店
的商场房屋租赁权及除商场房屋所有权之外的全部有形资产(含易耗品)。
截止2009年12月20日,全部有形资产(含易耗品)账面净值为1,850万元人
民币。以上账面净值未包括装修费用。
门店商品存货的处理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奇龙公司承诺:原租赁合同在原租赁期限内完整转至子公司执行,并保证每
家门店的租赁时间不少于十二年(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有关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有关资产的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详细资产清单将在双方现场盘点后确认。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金额
交易总金额为5,750万元人民币。
2、定价情况
以市场原则为定价基准,以其账面净值为依据。奇龙公司下辖的奇龙超市在
当地的零售网点具有较大地理优势,且已承诺每家门店的租赁时间不少于十二
年,收购后可以利用子公司原有门店,进行优势互补和资源的整合。
故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此次收购其5个门店的商场房屋租赁权及除商场房屋
所有权之外的全部有形资产(含易耗品)的价格为人民币5,750万元。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收购,系以自有资金进行,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整合、配置,有利于
扩大公司在泉州地区的市场份额,确保并巩固公司区域龙头地位。
六、备查文件
1、《资产转让协议》;
2、子公司及交易对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