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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4

大东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 5 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
楼报告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骆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4,514,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241%,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数524,158,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5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数 35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数 35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24,317,1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189,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8,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2.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24,317,1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189,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8,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3.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24,317,1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189,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8,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4.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24,317,1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189,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8,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5.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24,317,1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189,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8,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9,1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659%;189,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601%;8,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40%。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24,314,1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19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6%;8,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6,100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237%;19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023%;8,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4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24,287,8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218,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8,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29,8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402%;218,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858%;8,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4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24,287,8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218,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8,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24,317,1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189,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8,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详尽汇报了各自在 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等履职情况。《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字:田昊、何新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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