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大东南 股票代码 00226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陈 寿舒婷
办公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5 号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5 号
电话 0575-87380698 0575-87380005
电子信箱 ddnwangc@163.com ddnsst@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837,845,029.04 787,118,001.76 6.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6,750,019.01 93,192,631.23 -39.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0,882,459.31 90,177,522.45 -43.58%
利润(元)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7,974,285.26 35,614,862.18 34.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5 -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5 -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2% 3.80% -1.6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979,872,847.76 2,961,545,794.85 0.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705,081,080.02 2,648,331,061.01 2.1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85,75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诸暨市水
务集团有 国有法人 27.91% 524,158,020 0
限公司
李福桥 境内自然 1.04% 19,548,370 0
人
胡赵娟 境内自然 0.78% 14,565,342 0
人
海南利多 境内非国
利经贸有 有法人 0.70% 13,123,760 0
限公司
海口慧平 境内非国
广告有限 有法人 0.66% 12,468,028 0
公司
中国包装
进出口有 国有法人 0.47% 8,798,350 0 冻结 8,798,320
限责任公
司
浙江磐道 境内非国
投资管理 有法人 0.41% 7,766,562 0
有限公司
沈凤飞 境内自然 0.37% 7,011,400 0
人
杜泽武 境内自然 0.33% 6,105,100 0
人
吴晓旗 境内自然 0.30% 5,710,000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致行动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1.股东李福桥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18,088,970 股。
情况说明(如有) 2.股东海南利多利经贸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13,123,760 股。
3.股东海口慧平广告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12,468,028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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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对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涉及的相关诉讼事项进展进行了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厚道信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合同纠纷案,已由浙江省绍
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3 月 29日作出民事终审判决。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
会产生影响。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 平
二0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