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日开市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536.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8.76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前述规则,董事会经过决议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2019年6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的规定,公司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亦不存在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的情形;公司因违规担保事项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资金的情形,且违规担保的余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认为未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