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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3 深市 大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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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南: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8/09/13)

公告日期:2018-09-13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8-10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东南,股票代码:002263)于2018年9月10日、9月11日、9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经相关部门、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手方认真分析和核实查证,已完成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中介机构正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5、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与李爱娟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8日冻结大东南集团持有的大东南100,000,000股股份,于2018年8月29日冻结大东南集团持有的大东南52,240,000股股份,合计冻结152,240,000股股份。2018年9月6日大东南集团持有的大东南3,343,672股股份出现平仓被动减持,上述减持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计冻结大东南集团持有的公司148,896,328股股票。根据《执行裁定书》((2018)浙06执恢21号之一),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强制变现该等被冻结股份。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

    6、截至2018年9月1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62元/股,控股股东已触及平仓线的质押股份总数为115,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1.98%。据了解,如果大东南集团持有的股份质押后续达到平仓线,拟通过追加保证金或提前回购等措施应对被平仓风险,同时积极保持与质押机构间的沟通,避免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强制平仓,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稳定。

    7、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大东南集团虽已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但若其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义务,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可能存在被平仓、司法拍卖、划转等被动减持风险。

    3、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受薄膜市场回暖、特种薄膜提升及光学薄膜投产共同影响,2018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盈利400至600万元。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