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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8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8-05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

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5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飞刚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9,774,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4%,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539,771,50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数 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12,273,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董事薪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汪军民先生、童宏怀先生、陶宝山先生2017年度述职报告。三位

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详尽汇报了各自在2017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

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