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0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
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共计147人,预留授予部分共计6人。
2、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共计329.925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0.2632%。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87元/份。预留授予部分共计14.40万份,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1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87元/份。
3、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共计5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预留授予部分共计8.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0.0066%。
5、股票期权拟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6、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7、本次行权和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和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2年6月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2年6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相关意见。
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等待期自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自相应授予部
分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2年6月7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即将届满。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3年5月9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
(二)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相应授予部分上市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5月9日,上市日期为2023年6月9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三)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
定为不适当人选; 权/解除限售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以2021年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
以2021年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增长率为41.36%,公司层面满足行
38% 权/解除限售条件。
4、板块/子公司/业务单元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
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板块/子公司/业务单元层面
绩效考核相挂钩,各板块/子公司/业务单元层面的
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决定。板块/子公
司/业务单元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及额度(W) 板块/子公司/业务单元层面绩效完
根据下表考核结果对应的板块/子公司/业务单元层 成率达到100%及以上,板块/子公
面年度业绩达成率(Y)进行确定: 司/业务单元层面满足行权/解除限
板块/子 售条件。
公司/业
务单元年 Y≥80 分 70≤ 60≤ Y<60 分
度业 绩 Y<80 分 Y<70 分
达成率
(Y)
对应行权
/解除限 100% 80% 60% 0
售比例
(W)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除2
5、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 外,其余147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件,其中14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
管理办法(修订稿)》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为B及以上,满足100%行权条件,2
照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解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C,满足
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及额度 50%行权条件。
(Z)根据下表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年度绩效等级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除2
(X)进行确定: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
个人年度
绩效等级 B 及以上 B- C D 外,其余6名激励对象满足可行权条
(X)
件,其中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
对应行权 B及以上,满足100%行权条件。1名
比例 100% 80% 50% 0
(Z)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C,满足50%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 行权条件。
人当年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批次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行权/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行权/解除限售比 除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解除限
例(M)×板块/子公司/业务单元层面对应的行权/ 售条件外,其余5名激励对象满足可
解除限售比例(W)×个人年度绩效等级对应的行 解除限售条件,其中4名激励对象考
权/解除限售比例(Z)。 核结果均为B级及以上, 满 足 100%
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当年不能行权 解除限售条件。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
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因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 果均为C,满足50%解除限售条件。
导致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