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 升达 公告编号:2021-05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升达林业”)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8 号)《关于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9,008,267 股,每股发行
价为 6.99 元/股,募集资金合计 761,967,786.33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6,636,353.2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5,331,433.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到位,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16)2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1 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0 年募集资金净额 2021 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利息收入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
10,015.26 0.00 15.19 10,030.4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 年 6 月 3 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与本公
司、民族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彭山县年产40 万吨清洁能源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主管部门下发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严格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广发银行成都东大街支行 147006513010000028 10,015.26 15.19 10,030.45
合计 10,015.26 15.19 10,030.45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因公司涉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募集资金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1)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更) 总额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彭山县年产 40 万吨清洁能源 否 否 否
项目 77,997.81 77,997.81 0 5,691.32 7.30% 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7,997.81 77,997.81 5,691.32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合计 -- 77,997.81 77,997.81 0 5,691.32 -- --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项目建设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项目建设长期处于停滞状态,项目主管部门拟收回土地使用权。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适用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资金的议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及置换情况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16)219 号】;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 56,913,162.70 元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广发银行成都东大街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内。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1、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承诺全部用于“彭山县年产 40 万吨清洁能源项目”,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和 LNG 行业状况,公司的募投项目一直处于停顿状
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