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09-03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专利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1、2009 年9 月18 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地板工业有限公司FLOORING INDUSTRIES LTD.、尤尼林集团UNILIN BEHEER
B.V.,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本次交易事项不购成关联交易。
2、地板工业有限公司FLOORING INDUSTRIES LTD.、尤尼林集团UNILIN BEHEER
B.V.为专利许可人,我公司为专利被许可人。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地板工业有限公司FLOORING INDUSTRIES LTD. , 注册地址Rue des
Mérovingiens 10b, Zone Industrielle Bourmicht, L – 8070 Bertrange,
Luxembourg,代表人为管理董事Bart Van der Stockt 和董事Bernard Thiers;
尤尼林集团UNILIN BEHEER B.V.,注册地址Hoogeveenenweg 28, Nieuwerkerk aan
de Ijssel(荷兰),代表人为董事Bernard Thiers。
地板工业有限公司(Flooring Industries Ltd. sarl)是注册地在卢森堡的
知识产权管理公司,为比利时尤尼林集团(Unilin Beheer B.V.)子公司。地板
工业公司负责管理尤尼林集团的知识产权,授权其他公司制造和销售使用尤尼林
专利的产品。现在,地板工业公司管理着超过60个专利族的500余项专利。大多
数尤尼林集团的专利和地板锁扣技术相关。
尤尼林集团的产品涵盖强化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木基板材、 三聚氢胺
贴面板和屋面系统。其分布在欧洲、美国和亚洲共计21 个工厂。该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地面材料供应商-美国莫霍克工业集团 (Mohawk Industries Ltd)下属
的全资子公司。莫霍克是在纽约股票市场上市的公司,目前为世界地面材料供应
商中的龙头企业,供应全系列的家居产品,包括地毯、瓷砖、石材、实木地板、强
化地板、聚乙烯地板、 块毯以及其他产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为:
在全世界范围内获得授权使用:
1、某些用于生产通过槽榫结构机械锁扣装置进行连接的地板的技术诀窍;
2、所有用于生产上述地板产品的以比利时优先专利申请09600527、
09700344、1012086 和2004/0476 为基础的所有正在审查中和已授予的专利权。
(二)公司使用专利的范围
强化地板,由硬质地板构成,包含木结构板芯和不超过1毫米的纸质或喷印
的装饰层,至少有两个相对应的边以槽榫结构紧密相连,连接部分以机械锁扣为
特征,这一锁扣结构能够避免两块连接的木板在垂直于连接部的方向和平行于被
连接地板的下侧的方向分离。该结构的连接部位:
1、使长边只能以旋转插入的方式进行拼接。而短边的榫下唇的凹陷处完全
位于该榫的上唇下方。
2、使长边和短边都只能以旋转插入的方式进行拼接。
3、 使长边只能以旋转插入的方式进行拼接,短边只是简单的折向下连接(没
有垂直方向的连接)。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期间应从本协议的生效日至最后失效的专利权失效时止。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根据专利许可协议约定,专利许可的费用包括一次性技术合作费和每月产品
销售许可费,其中产品销售许可费将在协议有效期内每月按照全球不同销售区域
的产品销量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根据全球不同销售区域有所不同。
(二)专利许可的费用的定价原则
1、 依据国内同行业的定价水平及专利授权人的行业授权惯例;
2、 依据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获得专利授权后,对将来国内销
售以及出口规模情况的预期。
(三)支付方式
技术合作费按协议约定时间分期以美元汇款的形式汇入交易对方的银行帐
户;产品销售许可费应当于每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按协议约定以美元或欧元汇款
的形式直接汇入交易对方的银行帐户。
(四)《专利许可协议》生效条件
《专利许可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签订专利许可协议的原因、目的、影响及措施
(一)签订本协议的原因
2007年1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裁定,全球38家地板企业在
美国销售的地板侵犯了荷兰尤尼林集团(Unilin Beheer B.V.)及其关联公司的
“337”锁扣专利,其中包括中国的17家地板企业(包括圣象、升达、菲林格尔
等)。在宣布终裁结果的同时,ITC还签发了普遍排除令,美国海关随后将根据
该令要求限制相关产品进口。ITC的裁定使本公司的强化地板产品向美国市场出
口的市场竞争力下降。
以上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上详细披露。
随后,尤尼林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在其专利覆盖范围内加强了维权,特别是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在多国市场进一步加强了专利维权行动,导致没有
获得专利授权的企业的产品出口渠道受阻。公司原有客户大量流失、出口收入锐
减;(二)目的
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性非关税贸易壁垒等不利因素带给地板业务销售的
不良影响,提高公司锁扣强化地板产品竞争力,重新抢占失去的市场。
(三)影响及措施
专利许可协议的签署将为公司地板业务发展带来积极影响,现分别就出口和
内销业务的影响情况及措施说明如下:
1、地板业务出口销售方面
在2007 年ITC(美国国家贸易委员会)对337 案件仲裁后,美国海关更是
将没有合法专利权的其他国家产锁扣强化地板产品排除在了美国海关的大门之
外。随着尤尼林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在其专利覆盖范围的进一步维权,世界其它主
流市场,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西欧等国客户均将供应商是否拥有合
法的锁扣专利作为合作的前提条件,因此我公司和上述地区的客户锁扣强化木地
板合作受到较大影响。此次与尤尼林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专利技术的合作,解决了
锁扣专利国际纠纷问题,让公司锁扣强化地板产品在与以上发达地区客户洽谈合
作时,解决了主要的非关税壁垒问题,阶段性地化解了贸易摩擦导致的出口障碍,
对公司重新获取流失客户订单、巩固现有客户关系,提升公司锁扣强化木地板在
上述地区的出口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由于国外专利壁垒的困扰,公司强化地板出口量逐年萎缩。同时在全球金融
危机的特殊环境下,2008 年度公司国外销售营业收入9520.83 万元,较2007 年
同比下降25.82%,2009 年上半年,公司国外销售营业收入2,030.50 万元,较2008
年同期下降49.93%。在顺利解决专利纠纷之后,升达锁扣强化地板产品突破了
锁扣专利壁垒,为主营产品强化木地板出口发达国家扫清了障碍。预计在未来两
三年时间内,公司锁扣强化地板在上述地区的销售有望恢复增长,销量有望得以
大幅提升;同时,本次解决专利纠纷为今后解决本公司国际贸易摩擦提供了有益
的经验。
由于地板的国际主流市场均为经济相对发达国家或地区,对价格敏感程度相
对不高,但对于国际非主流市场而言,在支付一定的专利使用费后,将拉高公司产品的出口报价,降低了升达锁扣强化地板产品在国际非主流市场的竞争力,将
可能导致对这类地板需求量相对较低的国家或地区出口量的下降。
2、地板业务国内销售方面
2009年上半年,地板类产品营业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75.19%;其中,国
内地板产品销售收入占地板业务营业收入的88.89%。此次与尤尼林集团及其关联
公司专利技术的合作,解决了国内市场锁扣专利方面的法律风险问题,同时与尤
尼林集团及行业内部分优秀企业形成了锁扣专利保护措施,将优化行业竞争格
局,提高产品合格率及美观度,有效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但是,由于支付一定的专利使用费,锁扣类强化地板产品成本将会微幅提高。
为降低此交易事项对产品利润的影响,公司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① 采取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合格率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并适时微
调公司产品出厂价格;
② 优化产品规格,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等措施,降低成本;
③ 控制营业费用,进一步优化销售机构设置等措施,降低期间费用;
④ 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中、高端产品比例等措施,增大利润空间。
此次交易事项,将对公司今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提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尤尼林许可专利信息表》。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