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 2018 年 8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21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为本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20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6,816,000.00 元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将本次可转债发
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845,184,000.00 元(大写捌亿肆仟伍佰壹拾捌万肆仟元整)汇入本公司中国银行绵阳分行营业部 119908886624 账户。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845,184,000.00元,扣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74,402.49 元后,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4,509,597.51 元(大写捌亿肆仟肆佰伍拾万零玖仟伍佰玖拾柒元伍角壹分)。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年 10月 23日出具了 XYZH/2018CDA303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截止 2018 年 10 月 20 日)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909,461,908.91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692,151,477.96元。
2、自2018年10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5,197,561.10元,其中:用于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419,851.65元,用于年产1,000吨氟环唑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777,709.45元。
3、2018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226,211.96元,支付银行手续费32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47,386,450.41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35,607,743.93元,其中: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3,854,799.47元,用于年产1,000吨氟环唑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1,752,944.46元。
5、2019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646,727.08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92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13,424,513.56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1,829,752.43元,其中:用于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508,917.78元,用于年产1,000吨氟环唑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20,834.65元。
7、2020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754,202.32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143.0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13,347,820.45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 2021年1月至4月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541,709.61元,支付银行手续费217.00元。
2、2021年3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利尔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年产1000吨氟环唑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4月完成剩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补充流动资金113,889,313.06元(其中:剩余募集资金109,723,062.09元,利息收入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4,166,250.97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3、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0.00元。
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34,786,535.42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2,635,057.46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692,151,477.9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本公司、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广安利尔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广安分行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10月2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上述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本公司及广安利尔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国泰君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及广安利尔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国泰君安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本公司及广安利尔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配合国泰君安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泰君安证券每半年对本公司及广安利尔公司实施现场调查,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本公司授权国泰君安证券指定的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查询、复印本公司有关本次发行全部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1年 4月公司完成剩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绵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19908886624)、中国银行广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15859275185)已全部销户。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发 852,0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行费用)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募 113,889,313.06
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3,889,313.0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4,786,535.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37%
是 否 已 变 截至年末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年末累计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3)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2)(/ 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10,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 否 395,000,000.00 395,000,000.00 0.00 395,000,000.00 100.00 2019年 10月 852,107,049.37 是 否
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年产 1,000 吨氟环唑原药生产 是 197,000,000.00 197,000,000.00 0.00 79,786,535.42 40.5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年产 1,000 吨丙炔氟草胺原药 否 260,000,000.00 260,000,000.00 0.00 260,000,000.00 100.00 2018年 10月 21,456,378.75 否 否
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52,000,000.00 852,000,000.00 0.00 734,786,535.42 873,563,428.12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