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出售兆新商业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兆新商业部分股权的议案》。为积极筹集现阶段及未来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现金流,公司决定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兆新商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明汇商业有限公司,以下仍简称“兆新商业”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交易对手方嘉兴新国兴慧信智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国兴创投”),交易对价为人
民币 4,998 万元,交易各方已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签署了《深圳市兆新商业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出售
兆新商业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兆新商业 51%股权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至新国兴创投名下。
二、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新国兴创投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300 万
元,未达到本次交易对价的 50%,经公司及审计机构谨慎判断,兆新商业在 2023年内未满足财务出表条件,截至目前该交易未确认任何账面收益,兆新商业仍在并表范围内。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出售兆新商业部分股权的议案》。由于在交易过渡期期间,标的公司持有的资产发生公允价值变化,导致双方就交易对价调整存在分歧。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该交易,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新国兴创投同意将所持标的公司 51%的股权退回给公司,双方同意就本次终止交易事项,另行协商股权转让款的退还方式以及根据原协议相关条款另行约定经济补偿等事宜。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新国兴创投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499 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499 万元尚未支付。
本次终止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嘉兴新国兴慧信智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深圳明汇商业有限公司(原名称:深圳兆新商业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以平等、自愿、公平为原则,经协商一致,各方同意按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解除股权转让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基于上述标的公司相关情况,甲方无法保障乙方对标的公司的后续发展、投资决策拥有自主决策权。同时原协议签署后,标的公司部分资产的评估价值发生较大波动,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解除双方于2023年 12 月 26 日签署的《深圳兆新商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乙方同意将所持标的公司 51%的股权退回给甲方。甲乙双方同意,另行协商股权转让款的退还方式以及根据原协议相关条款另行约定经济补偿等事宜。
2、其他
本补充协议经各方签署且经过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补充协议已就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解除达成一致,为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本补充协议未详尽约定之事宜,由各方后续签订解除协议明确约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1、本次终止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兆新商业在 2023 年内未满足财务出表条件,截至目前该交易未确认任何账面收益,兆新商业仍在并表范围内。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