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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6 深市 兆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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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8

兆新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
                  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代码:037269,期权简称:兆新 JLC1。

    2、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7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243.5950 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88,241.1872 万股的 3.85%,行权价格为1.70 元/股。

    3、本次行权模式采用自主行权。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 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止,根
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止。

    5、本次行权期内行权股份上市时间依据各激励对象行权时间确定。

    6、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自 2023 年 7 月 18 日起,公司激励对象可以在实际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
承办券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
人或组织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五)2022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112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 15,059.2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0 元/股。

    (七)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及《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497.01 万份进行注销;且有 1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 37.50 万份进行注销。公司决定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34.51 万份。同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满足行权条件的 10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7,243.5950 万份。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等待期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50%。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 2022 年 7 月 13 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

成日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届满。

    (二)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
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对应
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考核年度为 2022 年,公司 2022 年剔除本次及
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其它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后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4,227.00 万元,2022 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  37.11%。综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满足首
                  两个条件: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    1、2022 年净利润不低

                  于 3,500 万元;

                  2、2022 年公司资产负


                  债率不高于 45.00%。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剔除本次及其它
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后经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
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
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
期可行权份额。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
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
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

级。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 112 名,其中 4 人已经离职,1 人第一个行权
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 期个人层面考核不达标,其余 107名激励对象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 个人绩效考核均为合格,满足行权条件。
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
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0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0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243.595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70 元/股。

    三、本次行权事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497.01 万份进行注销;且有 1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37.50 万份进行注销。公司决定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34.51 万份。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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