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青海锦泰全部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青海锦泰全部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并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公司拟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并出售参股子公司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锦泰”)全部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2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拟转让青海锦泰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在交易对象、交易价格等事项取得进一步确定后,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青海锦泰全部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手方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路”),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50,159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6%,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持有青海锦泰股权比例工商登记为 16.77%,2021 年 9 月,青海锦泰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增资扩股,公司已放弃优先认购权,待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由 16.67%稀释为 9.88%,截至目前,上述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本次公司拟出售对应持有的青海锦泰全部股权。公司聘请了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信资产”)对青海锦泰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采用资产基
础法评估的青海锦泰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
为人民币 507,796.15 万元。
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 4,545.83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 9.15%,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基于审慎性考虑,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205111863C
法定代表人:刘江东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23
层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60,918.2254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2 年 4 月 18 日
主要经营范围:聚氯乙烯树脂、烧碱、塑料制品、切割工具、人造革、人造金刚石、针纺织品自产自销,PVC 树脂、烧碱、农药、服装进出口,电石生产销售电力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百货、五金交电、电器机械等批发零售。
主要股东:刘江东持股 8.82%;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8.06%;德阳
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 3.54%;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2.06%;华创证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华创证券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持民企发展 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股 2%。刘江东为新金路
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股东数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0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816,415,281.28 1,972,788,874.66
负债总额 721,425,032.12 758,405,236.03
归母净资产 1,063,609,816.95 1,180,520,756.36
应收账款 19,748,344.64 34,617,384.84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前三季度
营业收入 2,206,963,015.97 2,256,338,757.99
营业利润 121,357,866.87 301,200,384.04
归母净利润 71,536,759.09 210,456,466.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95,290,290.65 237,453,204.86
量净额
新金路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新金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0710559116R
法定代表人:李宁
地址:青海冷湖行委巴仑马海湖湖区西侧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钾盐的开采(有效期至 2030 年 04 月 30 日)、销售,钾肥、氯
化钾肥、硫酸钾肥、硫酸钾镁肥、颗粒钾肥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碳酸锂、氯化锂、老卤、尾液、硼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用化肥生产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仪器仪表、化学合成材料、化学试剂(除专控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外)、实验室耗材、塑料制品的销售,消防器材及产品的销售,涂料、PVC塑料管的加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4.58%、李世文持股
38.75%、本公司持股 16.67%(青海锦泰增资扩股,公司已放弃优先认购权,持股比例由 16.67%稀释为 9.88%,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前述股权比例为工商变更前的比例)。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945,392,663.88 4,560,331,343.24
负债总额 2,220,167,658.23 2,445,978,814.71
净资产 725,225,005.65 2,114,352,528.53
应收账款 33,233,940.65 11,410,218.76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84,025,133.50 312,006,576.79
营业利润 -201,860,015.45 -452,045,607.20
净利润 -201,256,794.20 -481,759,891.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4,068,117.05 -363,088,590.67
量净额
注:以上为青海锦泰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公司持有的青海锦泰全部股权已质押给青岛博扬基业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时已被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公司正在协商办理相关解除质押及司法冻结手续。
4、经查询,青海锦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鹏信资产对青海锦泰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2]第 S041 号)具体如下:
(1)评估对象:青海锦泰股东全部权益,与评估对象相对应的评估范围为青海锦泰的全部资产以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及相应负债。
(2)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5)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青海锦泰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507,796.15 万元。
我们认为,除评估报告所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外,在青海锦泰持续经营和本
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和评估假设条件下,青海锦泰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507,796.15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亿柒仟柒佰玖拾陆万壹仟伍佰圆整)。
注: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公司同日披露的《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以青海锦泰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进行评估。
6、其他说明
公司曾于2017年 11月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认购青海锦泰6.25%的股权,
同年 12 月,公司原计划以自有资金 40,000 万元对青海锦泰进行增资,由于公司实际支付增资款 10,000 万元,尚有 30,000 万元未支付,公司仅享有青海锦泰8.33%对应的股东权利。2021 年 4 月,由于青海锦泰交易对手方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对手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并确认公司前期共计 30,000 万元的增资款对应享有青海锦泰 16.67%的股东权益。2021 年 9 月,青海锦泰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增资扩股,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待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由 16.67%稀释为 9.88%,截至目前,上述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