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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6 深市 兆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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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9

兆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5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
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3)、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81)、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9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17)京长安内经证字第 15656 号、15657 号;(2018)京长安执字第 135 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深圳中院”)原定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在淘宝网深圳中院司法拍卖网络平
台拍卖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 486,007,100 股,该拍卖随后因案外人对拍卖
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而被撤回。深圳中院原定于 2020 年 11 月 8 日再次拍卖
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前述股份,该拍卖随后因债权人对拍卖价格有异议而再次被撤
回。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2021)粤 03 执恢 633 号《执行裁
定书》,深圳中院拟第三次挂拍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前述股份,挂拍时间待定,具体如下: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陈永弟

  陈永弟先生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2017)京长安内经证字第 15656 号、15657 号;(2018)京长安执字第 135 号公证债
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上次执行的过程中,深圳中院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陈永弟持有兆新股份 486,007,100 股,因案外人提出异议无法处置该股票,且
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深圳中院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作出(2018)粤 03
执 1884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终结该次执行程序的处理。现因异议案件驳回案外人的异议请求,申请执行人向深圳中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深圳中院已依法受理,并最终裁定强制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陈永弟持有的公司股份 486,007,100 股以优先清偿本案债务。

  三、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控股股东持股情况:陈永弟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0,406,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5 %。

  2、减持原因:借款合同纠纷司法处置

  3、股份来源:陈永弟先生通过认购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

  4、减持数量:486,007,100 股

  5、减持方式:司法拍卖、变卖

  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82%

  7、减持期间: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永弟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0,406,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5 %;其中被质押股数为 490,007,1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2%;被司法冻结股数为490,406,77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被轮候冻结股数为 4,523,017,832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22.30%。

  2、深圳中院拟第三次挂拍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 486,007,1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9.10%,挂拍时间待定,拍卖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归属将由拍卖结果决定,公司控制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3、本次陈永弟先生拟被拍卖的 486,007,100 股为首发后限售股,系陈永弟先生通过认购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陈永弟先生分别承诺自 2019 年
5 月 30 日至 2020 年 5 月 29 日,以及自 2020 年 5 月 30 日至 2021 年 5 月 29 日
不减持其所持有的上述 486,007,100 股股份。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永弟先生上述
承诺已到期,由于其尚未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述 486,007,100 股股份仍处于锁定状态。

  4、公司将持续跟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中院(2021)粤 03 执恢 633 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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