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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6 深市 兆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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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兆新: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4

*ST兆新: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监事林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林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1%,因其自身资金周转需求,拟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计划减持股份将不超过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3%,减持价格视减持时市场价格而定。

  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收到公司监事林烨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监事林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1%,其中无限售流通股股数为250,000股,高管锁定股股数为750,0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周转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购入

  3、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比例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视减持时市场价格而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林烨先生作为公司监事承诺如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截止本公告日,林烨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林烨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林烨先生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或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林烨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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