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0-169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
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被卖出,卖出后
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由494,406,779股减少为490,406,779股,持股比例由
26.26%降低至26.05%。公司已就该事项发函询问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沈少玲女士,经其回函及公司查阅《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可知,上述事项是基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执1915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陈永弟持有的
公司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通过强制拍卖、变卖方式以清偿借款合同纠纷
一案的债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基本情况
1、本次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被动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被动减持期间 质权人 是否处于限售或
冻结状态
1,000,000 0.05% 2020-8-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是
公司深圳分行
陈永弟
3,000,000 0.16% 2020-8-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是
公司深圳分行
合计 4,000,000 0.21% - - -
2、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被动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 494,406,779 26.26% 490,406,779 26.05%
陈永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399,679 0.45% 4,399,679 0.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6,007,100 25.82% 486,007,100 25.82%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永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 占未
称 (股) 比例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份限售和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质押
(股)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
(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陈永弟 490,406,779 26.05% 490,007,100 99.92% 26.03% 490,007,100 100% 399,679 100%
三、控股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陈永弟未提前获悉公司任
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2、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永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0,406,779股,其中被司法
冻结股数为490,406,77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被轮候冻结股数为
3,995,037,07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4.64%。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
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暂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但被冻结股份未来是否会发生司法处置
目前无法预计,上述不确定事项可能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的认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东出具的回复函;
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1915号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