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 兆新 公告编号:2020-16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兆新,证券代码:002256)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7 月 1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彩
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65,009,706 股解除轮候冻结,占其持有公司总份总数的 37.86%,彩虹集团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并已选任破产管理人。
2、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2020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0
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3,830.25 万元–7,600.86 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公司与深圳科恩斯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将公司纳入失信名单。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经公司与罗湖法院核实情况,罗湖法院未向公司送达失信名单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罗湖法院在未向公司送达失信名单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且未给予一定宽限期限的情况下,便将公司纳入失信名单的执行措施未遵循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尽快向罗湖法院申请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负面影响。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7、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8、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9、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陈永弟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4,406,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6%;累计被质押股数为 494,00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4%,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2%;合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 494,406,779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合计被轮候冻结数为 4,023,037,073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13.71%。
陈永弟先生与沈少玲女士(二人为夫妻关系)持有彩虹集团 100%股权,彩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71,704,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2%,目前彩虹集团已进入破产程序并已选任破产管理人。
2、截至目前,陈永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若上述被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