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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6 深市 兆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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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兆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5/15)

公告日期:2020-05-15

*ST兆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5/15)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 兆新        公告编号:2020-115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兆新,证券代码:002256)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5 月 13 日、5 月 1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弟、沈少玲,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0.95 元/股;2020 年 5 月 14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0.90 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人民币)。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7 名董事均已提交辞职报告,其中 2 名董事辞职生效,
目前仍有 5 名董事继续履职;第五届监事会 3 名监事均已提交辞职报告,目前 3
名监事仍继续履职。公司正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推动董事、监事的增补工作,将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相关董事、监事的增补议
案。

    3、截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 17:00 时,公司共有 17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
资金合计 2,286,553.73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4%。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司仍可以通过其他一般户进行经营结算。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除上述第 1、2、3 点所述事项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
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持有运营 256.5 兆瓦已并网的光伏电站,运营成本低,客户多为电网公司,现金流较稳定,业务发展基本正常,可以为公司带来一定稳定的现金收入。公司精细化工业务品牌优势明显,销售渠道稳定,新冠肺炎疫情对销售的影响正逐步消除,市场向好,业务有望回升。公司拥有的石岩厂区的城市更新工作正有序推进,目前公司“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予以备案并公布。
    7、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8、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9、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目前,陈永弟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4,406,77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6.26%;累计被质押股数为 494,00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4%,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2%;合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 494,406,779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合计被轮候冻结数为 4,023,037,073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13.71%。

    陈永弟先生与沈少玲女士(二人为夫妻关系)持有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100%股权,彩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71,704,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2%,目前彩虹集团已进入破产程序并已选任破产管理人。

    3、截至目前,陈永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若上述被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4、截至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人
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3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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