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256 深市 兆新股份


首页 公告 兆新股份: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兆新股份: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7-01-07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与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2015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2015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与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2015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浙江贝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湖州10.07MW项目合作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5)。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15年2月3日、2015年3月31日、2015年6月27日、2015年9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目前项目的进展情况

    1、与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2015年2月2日,公司与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太湖管委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经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就公司在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利用大型工业企业屋顶、滩涂、鱼塘、盐碱地、荒地、未利用地等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事宜、南太湖管委会协助公司在其园区内建立彩虹精化华东区总部事宜达成战略合作。南太湖管委会按其总体规划为公司在三年内申报200MW光伏发电项目提供项目所需用地或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

    目前,南太湖管委会按其总体规划已为公司提供了106MW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用地或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由于目前国家对光伏电站建设政策的调整,全面采取竞争分配项目,超过规模建设,一律不得纳入国家补贴,经公司谨慎论证决定,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与南太湖管委会的合作事项,除上述106MW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的合作事项将终止。后续若有新的合作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

    2015年3月31日,公司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建二二公司”)签署了《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为更好的配置利用公司、核建二二公司双方资源,共同实现收益最大化,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宗旨,在真实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约定在3年内合作实现不低于1GW的光伏建设规模,总投资约80亿元。双方在光伏电站建设方面采取工程总承包(EPC)定制的合作模式,以充分利用双方的资金优势、管理优势、行业资源优势,快速高质的完成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目前,公司与核建二二公司已就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展开合作。由于目前国家对光伏电站建设政策的调整,全面采取竞争分配项目,超过规模建设,一律不得纳入国家补贴,经公司谨慎论证决定,本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与核建二二公司的合作事项,除上述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的合作事项将终止。后续若有新的合作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与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的进展情况

    2015年6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的控股子公司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与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拥有的“安徽6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签署了《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和《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EPC)合同》。

    4、与浙江贝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进展情况    2015年9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与浙江贝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书》,双方拟在浙江省湖州市合作建设43MW分布式

光伏发电站,该合作涉及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400万元。

    目前,双方正在就该项目的合作细节进行协商。

    二、风险提示

    1、光伏发电项目有一定的开发建设周期,项目因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变化等市场因素影响,成本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同时上网电价存在波动的风险,收入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实施将对公司的筹资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将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但资金来源存在不确定性。

    3、国家光伏电价补贴政策存在不确定性,上网电价补贴可能有下调或取消的风险。

    4、合同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推进需要各方协助,可能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合同内容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