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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6 深市 兆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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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精化: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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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6-001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3日披
露了 《关于与中国兴业太阳能技术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4-072)、2014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7)、2014年10
月16日披露了《关于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14-081)、2015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与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
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2015
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太阳能光伏电站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5-052) 、 2015年6月27日披露了《关
于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与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
包(EPC)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2015年7月23日披露了《关
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3)、2015年7月27日披露了
《关于与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106)、2015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浙
江贝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湖州10.07MW项目合作协议>和<项目合
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5)及《关于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揭阳中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签署<宁夏揭阳项目合作
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6)。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14年9月3日、2014年10月9日、2014年10月16日、2015
年2月3日、2015年3月31日、2015年6月27日、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27日、
2015年9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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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项目的进展情况
1、与中国兴业太阳能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
2014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中国兴业太阳能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业太阳能”)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资源
共享、平等互利的原则,将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工程合作、
光伏电站资产合作等方面,以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的合作方式实现产业互补。
目前,公司与兴业太阳能就公司全资孙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
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拥有的河北省围场县中草药种植结合50MW光伏发电项目已
展开合作建设。
2、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深圳分行”)
为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促进银企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双方于2014
年10月8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目前建行深圳分行正与深圳永晟光伏发电项目公司所在地建行相关地方分
行共同推进合作事宜,上述合作根据具体的项目正在商讨推进中。
3、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投资意向协议的进展情况
2014年10月15日,公司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简称“东区人民政府”)
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书》。经友好协商,公司与东区人民政府同意在攀枝花市
东区投资建设光伏林业综合利用项目,首期项目用地位于东区银江镇双龙滩村,
工程计划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开发建设30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开发林业种
植,实现土地的光伏发电和林业生产综合利用。
目前,在攀枝花市东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的全资子公司攀枝花君晟
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取得了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4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
备案通知书,该项目拟建设在攀枝花市东区弄弄沟村。
上述位于东区银江镇双龙滩村30MW光伏发电项目,经公司仔细勘察现场建
设条件、并网条件后,公司与东区人民政府双方经过多次沟通、讨论,决定终止
该项目。
4、与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
2015年2月2日, 公司与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
称“南太湖管委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经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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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互利、双赢的原则,就公司在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利用大型工业
企业屋顶、滩涂、鱼塘、盐碱地、荒地、未利用地等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事
宜、南太湖管委会协助公司在其园区内建立彩虹精化华东区总部事宜达成战略合
作。南太湖管委会按其总体规划为公司在三年内申报200MW光伏发电项目提供
项目所需用地或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
目前,南太湖管委会按其总体规划已为公司提供了106MW光伏发电项目所
需用地或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其中湖州吴兴童装环境综合整治配套产业园
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开工建设;湖州市吴兴区特种水产养殖园渔光互补
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待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开工建设;湖州市吴兴区特种水产养殖园渔光互补20MW分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五期) 因建设地址变更到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该项目名称
变更为“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已开工建设。
5、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
2015年3月31日,公司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建
二二公司”)签署了《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为更好的配置利用
公司、核建二二公司双方资源,共同实现收益最大化,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合作
共赢的宗旨,在真实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约定在3年内合作实现不低
于1GW的光伏建设规模,总投资约80亿元。双方在光伏电站建设方面采取工程
总承包(EPC)定制的合作模式,以充分利用双方的资金优势、管理优势、行业
资源优势,快速高质的完成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目前,公司与核建二二公司双方已就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20MW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签署了《施工总承包合同》,该项目为双方正式合作的首个项目,目前
已开工,核建二二公司正在加紧进行场平工作。 
6、与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的进展
情况
2015年6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的控股子公司肥西国胜太阳能发
电有限公司与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拥
有的“安徽6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签署了《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
渔光互补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肥市肥西
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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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和《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
期)工程总承包(EPC)合同》。
上述项目已于2015年6月28日开工建设。
7、与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基于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河公司”)在江苏省沭
阳县刘集镇拥有25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该项目已经建成并网发电。 2015
年7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易事特”)、广东金易盛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易盛阳”)
和清水河公司就收购易事特、 金易盛阳持有清水河公司股权一事签订了《江苏沭
阳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总金额约为22,000万元。
经公司内部评审,该项目因收购价格对应的投资收益率难以达到公司预期,
因此,决定终止对该项目的收购。
8、与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2015年7月24日,公司与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资
本投资”) 就共同发起设立光伏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合作事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总规模人民币50亿元。
目前,公司与招商资本投资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取得招商局集团审
批同意,招商资本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资本控股”)与公司拟设立“招商彩虹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招商彩虹新能源基金”),
招商彩虹新能源基金首期目标规模人民币20亿元,其中招商资本控股作为有限合
伙人按基金实际规模的25%等比出资,最高出资金额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公司
最高出资金额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二期基金目标规模人民币30亿元待筹备成熟
后另行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设立招商彩虹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9、 与浙江贝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湖州10.07MW项目合作协议》
和《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进展情况 
(1)关于签署湖州 10.07MW 项目合作协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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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与浙江贝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江贝盛”)就深圳永晟收购浙江贝盛持有的 10.07MW 光伏发
电项目一事签署了《关于湖州 10.07MW 项目合作协议》,协议总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7,552.5 万元。
目前,双方就该项目正在协商签订股权收购协议的事宜。
(2)关于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书的情况
201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与浙江贝盛签署了《项目合作
协议书》,双方拟在浙江省湖州市合作建设 43MW 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该合作
涉及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4,400 万元。
目前,双方正在就该项目的合作细节进行协商。
10、 与揭阳中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签署《宁夏揭阳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基于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揭阳中源”)在宁夏回族
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拥有 20MW 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2015 年 9 月 11 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与揭阳中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中诚”)和
宁夏揭阳中源就深圳永晟收购揭阳中诚持有宁夏揭阳中源股权一事签署了 《宁夏
揭阳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
目前,双方正在就该项目的合作细节进行协商。
二、风险提示
1、光伏发电项目有一定的开发建设周期,项目因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变
化等市场因素影响,成本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 同时上网电价存在波动的
风险,收入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实施将对公司的筹资提出更高的要求,公
司将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但资金来源存在不确定性。
3、国家光伏电价补贴政策存在不确定性,上网电价补贴可能有下调或取消
的风险。
4、合同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 合同的推进需要各方协助,可能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的风险、合同内容变更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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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