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09-039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王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9,456,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0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
席了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456,6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 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收购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认
购其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456,6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 股2
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通过的各项决议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