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2-017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徐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冉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含)3,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0.44%)。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收到徐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徐冉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徐冉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
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 29,456,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
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满,徐冉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结束。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徐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